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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姓争讼三百余年岳墓遗案今朝和解

2001-04-06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刘为珍 记者王绍雄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通讯员刘为珍记者王绍雄)江西省九江县旅游局局长吕龙柱日前告诉记者,民族英雄岳飞之妻李氏墓前的陈氏坟茔最近已迁移,岳、陈两姓为一块墓地上的两座祖坟争讼了300余年的历史遗案,终于和解。

岳飞夫人李娃,江苏宜兴人,宋孝宗淳熙二年(1175年)病逝于江州,谥封“楚国夫人”,赐葬于江州德化县白鹤乡(今江西九江县狮子镇)太阳山。明武宗正德十四年(1519年)江州沦陷,岳裔逃离江州,李夫人墓成为荒冢。当地人陈守仁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,于嘉靖九年(1531年)将父陈崖叟、母陶氏葬于李墓下方,并将李墓平毁。

明崇祯二年(1629年),岳裔秀才岳联霄看到祖山被占,祖坟被毁,便向当时的德化县衙具状投诉。一审判决岳姓胜诉。由于时局动荡,岳家没有夺回祖坟山。清朝初年,岳陈两姓继续争讼,岳姓屡败屡诉。

至乾隆五年(1740年),岳裔岳思先再行投诉,知县景师毅、知府施延翰、巡案李根云共同受理此案,并作出了如下判决:坟山归还岳姓,由岳思先管理;府、县出资修复李夫人墓,春秋祭祀;因占山窃葬既成事实,陈、陶合墓仍留原地;其余坟墓一律起迁,不得混葬;岳、陈两姓都不许入葬新坟。还铭刻《声叙碑》、《封禁碑》两块,立于墓侧,告示后人。“三衙判决”后,岳家重修祖墓,但由于陈墓未迁,每逢春秋祭祀,两家仍然纠纷不断。

1959年11月,江西省政府将李夫人墓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之后,岳裔要求有关部门依照“文物保护单位60米以内不能有障碍物”的有关规定,将陈墓迁走。但陈姓以“法不溯及既往”为由力争。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,两姓争斗,一触即发。九江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多次派员登门做思想工作,最近终于使陈裔深明大义,将祖坟迁移。两姓握手言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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